2019年12月30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形成了2019年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xxgk.shulan.gov.cn/gzbm/cyqfzhggj_31346/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舒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舒兰市滨河大街2006号 邮编:132600
电话:0432-68260416 邮箱:slsfp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扶贫办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并在扶贫办政务公开网站对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制定《舒兰市2019年“10·17”扶贫日“让爱在阳光下连接”社会扶贫集中对接志愿活动方案》,与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召开2019年“让爱在阳光下连接”社会扶贫集中对接志愿活动启动仪式,全市有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任务的副市级以上领导、18个乡(镇)街党(工)委书记、各市直包保部门帮扶责任人、24个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社会团体志愿者等18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依托社会扶贫网我市贫困户共发布需求2146条,全部完成网上对接。
(三)政务公开目录完成情况
扶贫办将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政务服务局的要求,对扶贫办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制定了《舒兰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对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对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舒兰市扶贫办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申请后,扶贫办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遵循依法、公正、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以下政府信息不予提供: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二是涉及扶贫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或不宜对外的内部事项;三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五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政府信息;六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扶贫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扶贫办共公开脱贫攻坚巡视巡查工作、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雨露计划申请工作流程、扶贫小额信贷补贴、政府采购等信息、社会扶贫等6个方面14条信息。作为扶贫办将《条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且认真按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扶贫办本年度未收到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扶贫办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服务群众、服务社会需要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扶贫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舒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舒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联系人:崔洪影 | 电话:043268260416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说明:1.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要点、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2.“本年新制作数量”应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一致;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统计。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说明: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2.行政强制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进入住宅或私人场所;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说明: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项用“+1”标注,减少1项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2.2万元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
政府网站 | 报刊、政府公报 | 微博、微信等方式 | 合计 |
14 | 26 | 0 | 40 |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 |||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 |||
专职人员 | 兼职人员 | 合计 | |
0 | 1 | 1 | |
说明:不含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 |||
政府信息查询点数 | |||
0 | |||
说明:各级大厅的政府信息查询点由同级政数局统计、各单位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由各单位自行统计。 | |||
经费保障 | |||
考核评估费用 | 教育培训费用 | 其他保障费用 | 合计 |
0 | 0 | 0 | 0 |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舒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填报人员:崔洪影 | 联系电话:043268260416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说明:“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这一项目的数据,对“其他处理”数量偏高的行政机关,要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 |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舒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填报人员:崔洪影 | 联系电话:043268260416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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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