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33167331128/2016-0942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舒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02日 |
标 题: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公示单 |
发文字号: | 2016年141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33167331128/2016-0942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舒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02日 |
标 题: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公示单 | ||
发文字号: | 2016年141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02日 |
备注:依据《食品生产许 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我局依法公示申请人相关信息,请相关利害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2-68256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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