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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3MB19334271/2021-0074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舒农发〔2021〕17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283MB19334271/2021-0074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舒农发〔2021〕17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舒农发〔2021〕172号

   

  局属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舒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舒兰市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安委字〔2021〕8号现将《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2021923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安委会2021年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从9月18日起至10月16日,在全局集中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中秋、国庆期间群众集中出行、道路交通运输量大、农民秋收逐步进入“高峰期”的特点,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基础保障。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确保全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齐  明 市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王立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温润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晓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贺德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相关科室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全面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履行“三个必须”职责,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机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切实强化中秋、国庆和秋收期间农村农机安全监管。要严查农机“带病”作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提高农民安全出行意识。

  (二)牧业企业安全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整治涉氨制冷畜禽屠宰和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和兽药经营店的安全监管和检查。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养殖场等主体开展自查,重点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机械、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建筑材质、人员密集场所和养殖圈舍阻燃防火、用火用电、及人员自救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行管单位要做好督导检查,确保无事故发生。

  (三)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强化节日期间渔船和渔业生产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突出抓好捕捞渔船作业、渔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

  (四)消防安全整治。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本单位和行管单位、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救援能力。

  (五)实验室安全整治。兽医实验室、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和土肥检测实验室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风险检查和自查;严格整治紧急疏散通道及防火安全通道不畅通、防火救援及人员自救设备设施不完备、大功率实验设备高压用电漏点保护装置及监测报警装置失灵时效、检测样本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试剂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加大生物制剂、毒麻试剂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控力度,严防发生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

  (六)其他行管领域安全整治。其他行管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同时,每个行业领域要成立检查组,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

  (二)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要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和防范重点,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深入所分管的行业领域,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舒兰发布等媒体作用,方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深化排查整治。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确保安全。

  附件:1.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牧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吉林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署要求,从9月17日起到10月16日,全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两节、保安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巩固农机安全生产前期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安全形势稳定,努力实现“隐患全面治理、事故有效防控、秋收平稳过渡”的目标,为秋季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  明

       成    员:张玉娟、简海丰、李士君、孙中江

  三、工作重点

  重点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依法办理登记和检验手续、违法载人、超限超载、无牌行驶、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做到严查快处。

  (一)重点排查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安全隐患,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全面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加大加装“粘贴”反光标识推广力度,鼓励上道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预防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行驶追尾交通事故发生。

  (三)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田间地头开展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点站位,高位组织部署。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秋季农机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和部署,全力抓好秋季农机安全“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坚持部门协同、着力破解难题。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联动协作,相互贯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坚持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不担当、不执法、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悬而不决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法问责和追责。

   

  附件2: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牧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吉林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牧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署要求,从9月17日起到10月16日,全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两节、保安全”牧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巩固牧业安全生产前期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安全形势稳定,努力实现“隐患全面治理、事故有效防控、两节平稳过渡”的目标,为秋季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晓国、贺德梅  

  成  员:张玉娟、简海丰、付亚坤、赵洪刚、陈永满、杨春明、单景春

  三、工作重点

  (一)畜禽屠宰企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安

  全生产中锅炉房压力表、冷库氨气及其他气体密封等特种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查找畜禽屠宰企业生产流程中用电、用水、用气、刀具使用、物品吊运、屠宰从业人员工作流程及设备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涉氨制冷重点整治涉及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

  (二)饲料生产企业安全整治。严格检查企业持有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生产设备设施专项治理,严禁生产设备违规操作,带病运转;加强对企业内部防火演练督促指导,重点整治防火预案、逃生设备及防火设备设施不齐备、不完好、过期失效等问题;加强对粉尘爆炸隐患的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全面做好饲料生产企业使用亚硒酸钠及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

  (三)畜禽养殖场安全整治。加强养殖企业安全巡查,加

  大对养殖棚舍的用电,以及作业机械、设施设备、沼气生产安全防护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整治建筑材质和养殖圈舍阻燃防火不达标问题,着力解决防火设备设施及人员自救设施不完备、不规范的问题,严防雷击、触电、火灾、水害、燃气泄漏、次生地质灾害等事故发生。

  (四)兽药经营店安全整治。加强易燃易爆生产原料和产品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危险品和有毒有害原料管理不到位,高温高压设备未按要求检定及生产车间装修材料耐火阻燃性差、车间内安全通道、安全门、防火通道以及防火等应急设施设备不达标、不规范、不畅通、不使用等问题,严防化学试剂泄漏、物料外泄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点站位,高位组织部署。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秋季农机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和部署,全力抓好两节期间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牧业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管效果。针对当前牧业安全生产特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确保安全。

  (三)坚持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不担当、不执法、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悬而不决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法问责和追责。

   

   

  附件3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吉林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署要求,从9月17日起到10月16日,全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两节、保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进一步健全中秋、国庆期间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化解渔业船舶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渔业船舶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君

      成   员:张玉娟、简海丰、李士君、刘洋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交通、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渔船监督管理,对所管辖水域内的渔业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对从事渔业捕捞、养殖和渔业辅助船的登记、船员考试发证进行日常管理。对渔船载客、载货、超员、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与交通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同查找渔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渔业船舶超航区航行。

  (二)开展渔船碰撞隐患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渔船碰撞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在航道内网箱、挂网、地笼碍航等问题。开展渔船碰撞宣传教育,在渔船出现集中的水域要组织有关渔船船主召开渔船碰撞座谈会,化解渔船碰撞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航行。将防范渔船碰撞工作同当前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等有机结合,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要全面落实船主的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形成渔船防碰撞安全隐患清单,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设备设施规范要求。

  (四)开展水上交通“打非治违”工作。结合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打击渔业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无证驾驶、超载运输、超航区航行、逃避监管,及“三无”渔业船舶非法从事水上交通运输、捕捞作业、休闲活动等典型多发和极易引发重大事故险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加强文明创建和公益推广,切实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

  (六)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控。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水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缺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工作到位。

  (二)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风险防控产权责清单,明确厘清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通过政策制度、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典型引路等多种措施,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死亡看齐,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

  (三)形成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当地实际,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总结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切实改变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的被动局面,大力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4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吉林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署要求,从9月17日起到10月16日,全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两节、保安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局办公楼消防安全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润土  

  成  员:人秘科焦建峰、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摸清重点区域、重点点位消防安全隐患防范重点,明确责任划分,做到每个防范点都有人负责、有人监管,彻底消除死角盲区。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必须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最大限度地彻底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组织应急演练,通过网络、宣传单、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提升,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部署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尤其是发生突发火灾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做好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