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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3MB19334271/2024-04325
分  类: 重大项目 ;  通知
发文机关: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83MB19334271/2024-04325 分  类: 重大项目 ; 通知
发文机关: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4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

为进一步做好省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拟在全市遴选4个示范区,为稻渔综合种养的整县推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乡(镇)街实际情况,现对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所在乡(镇)街推荐、市水产总站现场踏查、审核同意批准”的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示范区。

二、推荐程序

1、各乡(镇)街根据示范区推荐条件,择优选择上报市水产总站。

2、市水产总站对各乡(镇)街推荐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审核备案。

3审核通过的示范区,由各乡(镇)街进行公示。

    4、舒兰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推荐的示范区批复,确定舒兰市2024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

三、示范区需具备条件

1、具备自有大米品牌的米企公司、水稻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农业实体,且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202311日前注册登记)。

2、计划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在100亩以上,且有充足水源,可以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用水方便。

3、热心为周围农户传授技术,帮助发展生产,且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四、要求

1、各乡(镇)街要深入调查、考核,严格按条件上报。

2621下班前,将推荐书上报市水产总站。联系人:胡槟,电话13244007555

3、示范区选定后将由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乡(镇)街推荐书

      2、公示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2024612


附件1

XX乡(镇)街推荐书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遴选方案的通知》,我单位在本辖区内认真开展宣传,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认真开展了遴选工作。

现推荐××公司(拟示范区地点: ××镇××村)参加“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项目。

特此推荐!

 

 

××乡(镇)街

20246   


附件2

 

 

为进一步做好水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示范区遴选方案的通知》要求,此示范的选取符合文件中的条件要求,且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周边种植户。

现我单位推荐            xx(镇)街“稻渔综合种养整县推进”项目示范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46   日至20246   日止,共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XX乡(镇)街:0432-    

 

 

 

公示单位:(   盖章  )

20246